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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要求加快关闭小煤矿

来源:中国经济网    编审:    发布时间:2019-05-09 14:43:55

5月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煤矿冲击地压源头治理的通知》表示,加快推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力争到2021年底,全国30万吨/年以下煤矿数量减少至800处以内。专家认为,煤炭上市公司将受益。

如是金融研究院宏观策略高级研究员葛寿净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小产能煤矿加速退出,竞争格局上强者恒强,集中度提高,煤炭类上市公司普遍规模较大,生产规范,将会受益于加快关闭小煤矿。

通知表示,国家能源局牵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监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组织各产煤地区按照先立后破的原则,通过严格执法关闭一批、实施产能置换退出一批、改造升级提升一批。

具体措施包括:一是通过严格安全环保质量标准等措施,加快关闭退出不达标煤矿。其中,2019年基本退出以下煤矿:晋陕蒙宁等4个地区30万吨/年以下、冀辽吉黑苏皖鲁豫甘青新等11个地区15万吨/年以下、其它地区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长期停产停建的30万吨/年以下“僵尸企业”煤矿;30万吨/年以下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煤矿。属于满足林区、边远山区居民生活用煤需要或承担特殊供应任务,且符合资源、环保、安全、技术、能耗等标准的煤矿,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暂时保留或推迟退出。

二是以华北、西北、西南、“两湖一江”(湖北、湖南和江西)地区及黑龙江为重点,引导退出资源条件差、竞争力弱的小煤矿。

三是支持剩余资源多、安全保障程度较高的煤矿改造提升至30万吨/年及以上。国家能源局继续实施煤炭产能置换,稳妥有序核准建设先进产能煤矿,调动灾害严重和落后煤矿关闭退出积极性。

分析人士表示,淘汰关闭小煤矿,有助于煤炭行业的产业升级和煤矿安全水平的整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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