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印发的《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切实提高审计质量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表示,以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及金融企业等公众利益实体审计作为监管重点,完善执业标准体系,维护国家统一审计准则的严肃性,促进形成规范统一的审计市场。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介绍,《实施意见》突出行业监管的系统性协同性,运用行政监管、市场约束、行业自律、信用建设等多种方式手段,推出了10项政策措施,强化市场约束,增强企业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在公平竞争中、在严格监管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是完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政策,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实行备案管理,充分运用现有规章制度,突出服务能力和执业质量,促进形成科学有序的管理格局。二是逐步推动开展会计师事务所质量评估,鲜明树立质量优先发展导向,进一步推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优,促进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做精做专,形成大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协同发展的格局。三是深化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执业许可条件监督,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不断保持和提升执业能力。四是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监测和管理,及时共享有关信息。五是加大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力度,满足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信息需求,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研究推动对执业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六是强化企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责任,企业应当有效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中的作用。七是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维护行业良好有序的竞争环境。八是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协同和信息共享。九是对负有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责任人,严格处罚措施。十是加强行业主管部门与其他监管部门的协同,强化联动,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审计质量提升。(包兴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