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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公平普惠政策环境 深圳公积金政策助32.96万家庭圆安居梦

来源:深圳商报    编审:    发布时间:2021-07-01 15:06:50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10年12月全面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科学决策,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正确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努力目标,以职工的圆梦安居为奋斗理想,坚持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创新、服务创新、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多项改革在全国先行示范,实现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1550万职工,助力32.96万家庭在深安居。

后来居上

多项指标跃居全国前列

深圳是全国最后一个全面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超大型城市。11年来,深圳公积金中心通过广泛借鉴其他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博采众长,发挥后发优势,实现了各项业务在短时间内的快速发展,并使住房公积金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缴存方面,自2010年12月缴存业务上线至2021年5月,累计缴存总额5002.66亿元。提取方面,自2011年9月提取业务上线至2021年5月,职工已累计提取2837.09亿元,其中,租房提取累计966.76亿元,租房提取金额占提取总额的34.08%,有力地支持了广大职工通过租房解决安居问题。贷款方面,自2012年9月贷款业务上线、2013年9月推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商转公业务),至2021年5月,已累计向32.96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068.16亿元,有力支持深圳职工购房。

制度创新

打造公平普惠政策环境

深圳公积金政策在政策设立之初,坚持从深圳市情出发,以广大缴存职工普遍受惠为出发点,先后创设了广覆盖的缴存政策、人人可提的宽松提取政策、应贷尽贷的贷款政策,用覆盖广泛、科学规范、普惠便民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和职工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广覆盖的缴存政策——深圳公积金中心于2012年在全国首创利息补贴机制,率先在全国实行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政策,职工只要在深圳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达到一年以上,且未曾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销户提取时,就可以得到额外的利息补贴,充分体现出使用主体的公平性。对于外来人口,深圳公积金缴存政策无户籍限制,无论户籍还是非户籍职工,都可以公平享受权益保障。对于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士,积极推出鼓励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士自愿缴存的政策,有效扩大制度的覆盖面,体现出制度的普惠性,充分展现深圳的开放与包容。

深圳公积金中心持续创新,自2020年以来积极响应住房建设部改革部署,推动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点工作,目前试点方案配套文件已经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将进一步增加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普惠性。

人人可提的宽松提取政策——深圳公积金政策构建了覆盖所有职工、按照不同住房消费需求分类型的提取机制,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人人可提”。对于已购房职工,可以申请购房提取或还贷提取,用以减轻购房负担或还贷压力;对于无房职工,可以每月通过租房提取65%的月缴存额,既有效缓解了职工在深租房的支付压力,又能帮助职工长期积累住房储金;对于不符合以上住房消费情形的,则可每月申请提取40%的月缴存额用于其他住房消费。

特别是深圳公积金中心针对深圳外来人口多的实际情况,推出多项改革创新,并在全国同行业内引领示范。如:2011年提取业务上线时推出“一卡式”的租房提取模式,职工无需提供任何纸质证明材料,凭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即可办理业务,打造了当时全国范围内最便捷的租房提取模式;在全国率先推出“零材料”租房提取,成为当时全国范围内最便捷的租房提取模式,被新华社等作为典型报道,在全国公积金行业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

应贷尽贷的贷款政策——针对绝大部分职工的住房按揭贷款余额较大、垫付资金很难实现的情况,深圳公积金中心明确职工在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下称商转公)业务时,可在维持原商业贷款抵押登记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顺位抵押权的方式,实现不结清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即可直接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来冲抵原贷款余额,为职工节省了中间环节的费用支出,提高了商转公业务的办理效率。

以人民为中心

不断优化服务效能

当下,深圳公积金中心仍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贷款业务规范运作,于6月18日组织召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自律宣言签署仪式。10家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高度认可规范贷款市场相关事项,承诺将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支持缴存职工购买一手楼使用公积金贷款,对限制、阻挠、拒绝缴存职工合理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开发企业,不向其提供商业贷款,进一步优化职工贷款服务,践行联合监督机制,共同维护行业公平秩序,促进公积金贷款健康发展。

十余载沐风栉雨,十余载春华秋实。深圳公积金中心作为全国最晚建立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在短短时间内取得了与国内主要大城市二十多年住房公积金发展相当的业务成绩,不仅是因为有奋勇争先的拼搏与一往无前的勇气,还源于始终坚定不移跟党走、为人民的初心。

深圳公积金中心将始终牢记成立伊始的初衷,将实际工作与百年党史的学习感悟相结合,强科学之理论、丰实践之经验、壮信仰之根基,继续践行为人民服务的使命,站在建党100周年这个新的历史起点上,紧抓深圳“双区建设”发展机遇,为深圳市民的安居乐业作出更大贡献,为我国公积金事业的发展树立新标杆、贡献新样本、铸造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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