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本轮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预期、加快发展,日前,南京市政府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十项举措”)的通知,扬州市政府发布《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企业稳预期促发展十条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发展十条”)。
南京、扬州两市分别出台“稳企十条”,聚焦“免、减、补、缓”,从企业信贷、税费、房租、员工社保公积金等方面加大政策惠企力度,并限定实施时间、明确落实部门,为受本轮疫情影响的企业发展纾困解难。
据介绍,南京在“十项举措”的制定上,突出精准聚焦,注重回应企业“解难”“减负”“帮扶”三大类诉求;在内容上,突出分类施策,真金白银推出惠企措施;在落实上,突出操作便捷,部分政策实现“免申即享”“网申捷享”“代办直达”。
扬州市政府制定出台的“发展十条”,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允许困难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允许困难企业缓缴相关税款等十个方面,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稳定预期、加快发展。
记者了解到,南京此次出台的政策对小微企业的倾斜力度较大,通知指出,对受疫情影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纳税人以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三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因疫情影响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房屋租金减免。新增20亿元再贷款额度,专项用于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按规定开展稳岗项目制培训的,给予企业100—500元/人的培训补贴。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产生的轻微失信行为实施信用豁免,及时指导各类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研究制定住宿餐饮、文体娱乐、旅游等行业消费促进政策,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配合各类企业开展促销活动,推动重点行业加快复苏。
记者注意到,在扬州“发展十条”中,着力加大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餐饮、生鲜类商贸服务企业提供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服务,对疫情期间线上交易总额达到10万元的,按线上交易总额的10%给予补助。减免企业房租或增加免租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房产经营的企业,免除1个月的房租或延长相应租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适当减免房租或延长租期。意见还从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费、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相关税款、减少外贸损失、优化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等方面给与政策优惠和支持。(庄道秋 张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