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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降至5% 新政策自8月25日起执行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编审:    发布时间:2021-08-25 15:38:47

8月24日,为落实我省加快灾后重建“金十条”政策,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具体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加快灾后重建和生产经营。其中,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交住房公积金,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5%,期限不超过12个月。

8月24日,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灾后重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的通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通知,出台若干政策,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帮助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渡过难关。

通知称,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受洪涝灾害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5%,降低缴存比例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受洪涝灾害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或自由职业缴存职工,可于2021年10月31日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通知明确,缓缴企业的职工可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缓缴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按照正常缴存状态认定,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困难职工可申请延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受洪涝灾害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家庭收入减少导致生活困难的贷款职工,且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已经低于贷款月还款额,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延期归还2021年8月至12月期间的贷款本息,延缓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延期归还的贷款本息不计罚息、不上传逾期记录,延期结束前可分期或一次性归还延期的贷款本息。

加快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住房公积金各管理机构及业务合作单位,要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服务,加快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按照有关要求,延期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充分保障缴存职工的贷款需求。要加大贷款资金投放规模,坚持按照先划拨贷款资金后办理房屋抵押手续的流程办理贷款业务,提高贷款办理效率,进一步缩短贷款发放周期。

通知还明确了其他有关事项,新政策自8月25日起执行。(高长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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